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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公益诉讼发力 守护老百姓的“药袋子”

【字号:    】        时间:2023-03-15      

 (通讯员:姜琼、侯静怡)为进一步保障群众安全有效用药,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全区药品零售安全公益诉讼专项工作。

 药师不在岗未挂牌告知、处方未留存2年以上备查、处方药销售空白签、违法发布药品广告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药店存在的诸多用药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了群众的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磋商”措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整改前)    (整改后)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召开联席会议,多方协同发力,采取现场督查、警告、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执法手段,督促相关药店下架违规“消”字号产品、撤销违法广告海报、规范药师审批处方流程、及时办理健康证明等。同时,行政机关在后续工作中健全了对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零售药店的日常经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严格药品管理,关乎广大百姓的用药安全。经开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监督行政机关加大监管力度,联手形成保护公益合力,筑牢药品安全保护屏障,切实守护老百姓的“药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