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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妇联建立协作机制 共护妇女儿童权益

【字号:    】        时间:2023-06-20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凝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6月14日,经开区检察院邀请经开区(汉南区)妇联共同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座谈会”并签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洪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红,区妇联主席张莉,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主席宋曼,辖区街道妇联主席,社区负责人,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活动。

 
    “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共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妇联、街道、社区各自职能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经开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会上,赵红副检察长介绍了此次召开座谈会的初衷,随后与区妇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主席宋曼共同签订了《实施意见》。
 
 
    座谈会上,双方就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并就案件信息共享、日常联络、线索移送等方面问题达成共识。经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红艳从加大救助广度、提升救助速度、扩展救助维度三个方面介绍了该院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经验做法,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丽结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工作作了专题汇报。
 
    “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共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妇联、街道、社区各自职能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经开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会上,赵红副检察长介绍了此次召开座谈会的初衷,随后与区妇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主席宋曼共同签订了《实施意见》。
 
    张莉主席表示,救助困难妇女儿童工作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妇联组织将充分发挥与广大妇女联系密切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区检察院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积极探索联合救助帮扶的新路径新办法新举措,拓展发现线索移送渠道,衔接落实多元化帮扶机制,通过开展多元帮扶、长远帮扶、联合回访、联动宣传等工作,共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形成完善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闭环。
 
 
    吴洪江检察长就如何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各部门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要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主动作为。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儿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深入开展对涉案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三是要强化协同,发挥合力。完善“检察+妇联”的工作模式,畅通沟通协调机制、线索移送和反馈机制,协同发力,共同推进经开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此次座谈会,有利于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难题,希望两家单位不断探索,切实形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合力,”参加座谈会的人民监督员、市妇联办公室副主任华臻说道。
 
    张莉主席一行还参观了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丽心工作室、益心守望工作室等工作场所,深入了解了该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