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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检察院公开审查一起涉嫌纵火案

【字号:    】        时间:2017-08-23      

 821日下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放火罪一案举办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该案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及人民监督员参与。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48岁,无业。201764日晚22时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其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的家中,因吸毒致幻,拨打110谎报恶性情况。公安人员上门后,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持菜刀抵抗,拒不开门,并扬言要点火焚烧、引爆居民楼。65日凌晨6时许,公安人员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强制破门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制服。

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认真细致的全案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放火罪主观方面证据不足,行为没有现实的危险性,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后,启动了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程序,邀请了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及人民监督员到场,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参会人员就本案依次发表意见,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犯罪嫌疑人家属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依法办案、从轻处理。

经开区院在充分听取、考量各方意见后,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开审查听证会搭建了一个案件公开、听取意见、释法说理的良好平台,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办案透明度,让大家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这样的做法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