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经开区检察院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字号:    】        时间:2023-06-09      

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武汉经开区检察院徐璟政法先锋队开展了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民法典》跟我们有啥关系啊?”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的出台,让很多平时生活中有争议的‘麻烦事’有了明确的‘说法’。”

“我家里亲戚之前发生交通事故被车撞伤了,责任在对方,但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人拒绝赔偿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如果起诉有困难的也可以向我们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这是我们的电话,有问题随时可以咨询我们。”

先锋队员们走进东荆社区,通过摆放展板、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区居民介绍了《民法典》的亮点新规,围绕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主题,结合贴近生活、生动活泼的案例,向居民们讲解了具体法律知识。


同时,先锋队员们对现场居民的提出的现实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支持起诉方式等,引导居民形成法治思维和依法维权意识。

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宣传材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40余人次,进一步加深了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认知,宣传了检察机关在实施《民法典》、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展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将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做好《民法典》宣传,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实践保障《民法典》深入实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